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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成效显著

2013-05-20 10:15: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立足职能交出群众满意答卷

江苏南通: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及生态环境类案件,不但专门办理、快速办结,而且加大监督力度,为推进南通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会同该市环保局、法制办联合召开的“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座谈会”上,该市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南通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2年,该市检察院在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之后,又获得了全市“最佳办事单位”称号。

专项惩防行动引发连锁效应

2012年,南通市检察机关在全市环保系统大力开展职务犯罪专项惩防行动,全年共查办发生在环保系统的重大受贿行贿窝串案和渎职犯罪案件36件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为“生态南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专项惩防行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肯定,南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在该市检察院关于专项惩防行动的报告中批示:“感谢、表扬检察院卓有成效的工作。”

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告诉记者,在集中查办环保系统的系列案件后,该院还不失时机地会同南通市纪委,专门召开全市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宣讲政策和法律,敦促有职务犯罪嫌疑的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与此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建立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市委、市政府采纳了检察建议后,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要求该市检察院和法制办牵头,与法院、环保局等6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创新环境执法司法保障机制 实施美丽南通护航工程的意见》。

目前,南通市检察院正根据市委部署,着重围绕“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侵权案件立案调查、强化环境执法检察监督”,以及建立派驻市环保局检务工作站等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建立群众工作中心突出“便民利民”

2012年以来,南通市检察院组织该市各个基层检察院建立集受案、听证、调解、咨询、接待等检察执法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群众工作中心。

群众工作中心不但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到人、规范服务、结果承诺等制度,还要求各内设部门在中心开展工作、青年干警轮流到中心接受培训,并建有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活动的场所。

群众工作中心成立一年多来,该市两级院已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至今没有发现有不满意的评价。

如今,这样的群众工作中心已延伸到网络。在南通市下辖的如皋、崇川等基层检察院,已构建起集对外案件信息查询、密码举报、在线接待、法律咨询和对内电子卷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群众工作区,尤其是案件当事人或律师,只要在网上或者到该院服务大厅触摸屏上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立即查询到案件所处阶段等相关信息,既提高了检察资源的利用率,又为群众到检察机关办事提供了便利。

为破解民事虚假诉讼查处难提供制度保障

2012年上半年,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发现被申诉人,南通某钢绳有限公司(下称“钢绳公司”)于2010年5月,因资不抵债并涉及大量民事诉讼,被当地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抵债,共有90余家债权人参与分配执行款。但根据申诉人的反映和初查,该院发现许多债务手续不全、证据不足,且调解过程又异常顺利,其中极可能存在不法行为。

经深入调查,该院筛选出了20余条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并于2012年6月展开立案审查,最终揭开钢绳公司老板范某、张某夫妇撺掇亲戚朋友捏造20余笔虚假债务,并搞民事虚假诉讼,从中套取执行款的内幕。

该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2012年12月,范某、张某夫妇被该开发区法院一审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而帮助范、张两人伪造证据、虚设债权的朱某、曾某等4人,也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为了进一步维护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该院乘胜追击,共排查出61起因虚假诉讼而导致执行分配错误,致使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执行案件,遂以类案监督的形式,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钢绳公司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是我院自2010年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以来,首次对虚假诉讼案进行的监督。案件的成功查处,得益于公、检、法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与配合。”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介绍说。

据了解,2012年3月,由南通市检察院牵头与南通市中级法院、公安局会签的《关于联合开展民事虚假诉讼查处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查处范围、线索受理与初查、立案侦查、案件处理等作了详细规定,为破解民事虚假诉讼查处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南通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该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2起,在这之前,全市仅2011年查处过3起。

2012年8月,高检院专题调研组来南通调研时提出,该市检察机关在查处民事虚假诉讼方面所取得的经验,为高检院修订民行检察办案规则提供了有效参考。(徐德高 孙亚 姜伟)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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