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6年,江苏就在全国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让“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落到实处,也成为我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1年1月,《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第二十次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强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2011年8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明确将“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作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六大体系之一。同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十二五”期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专题部署。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5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会,把关注的目光聚焦在全省养老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上。此次专题询问会上,12名委员、代表提出了老百姓关心的养老热点问题,7个相关厅局的负责人一一作答。
最有话说的问题:如何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
答复:重点扶持民办及护理型机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国良在询问会上第一个发问,他说根据之前的调研,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取得明显进展,但依然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有的地方“一床难求”,有的机构却入住率不高。全省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如何,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对此,回答的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给出了一份翔实的数据:到2012年底,我省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286家,其中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有1437家、床位26.8万张,民办养老机构有849家、床位8.4万张。全省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200家——江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他同时表示,要想让“一床难求”问题得以解决,就要适应老年人集中养老的需求,而这一点在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社会服务与社会参与”。省政府明确要求到2015年,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确保机构养老床位数年均增长11%以上。到2015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后还要更加鼓励各地将基础条件较好的闲置厂房、校舍、私人住宅等改建为护理院和托老所等养老机构,实现增量扩张。
为改变自理型与护理型养老机构的结构性缺陷,还将联合卫生等部门,加大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2015年,全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形成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比较齐全,公办、民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
最受关注的问题:政府财政如何对养老建设加大投入
答复:年递增30%向农村和社区倾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孙蔚的问题简单明了,但可能也是受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她主要关注的是养老体系的财政投入问题:我省目前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年的财政投入有多少?下一步的投向重点是什么?
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的回答相信会让很多关心这个问题的群众心里有底。他介绍,我省相关的法规政策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加对老年事业的财政投入。“十二五”前三年,全省各级政府已投入84亿多元,其中省级财政2011至2013年,年均增长31.9%,极大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今年,还将结合我省养老服务新形势,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为实现我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提供经费保障。
他同时表示,今年的政府资金安排投向上,首先会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2005至2012年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6亿元;其次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2010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补助;此外还将完善老年人优待和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对特殊对象给予养老服务援助。
最接地气的问题:就近就医和异地报销怎么落实
答复:远程会诊、试行统一数据库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来水和孔繁芝提出的老年人如何就近就医和医疗费用异地报销问题颇具代表性,也是养老建设中绕不开的热点问题。对此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和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励阳分别给出了详细的回答。
“老年人是一生中医疗需求最大的阶段。70%的老人需要经常性的医疗服务。”王咏红表示,全省卫生系统会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和智慧医疗建设,给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通过引导老年人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省城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都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同时通过信息化智慧医疗方便老年群众看病就医,我省的远程会诊系统正在建设中,有望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在线检测。
陈励阳则表示,我省从2008年起率先着手推进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除此之外,还开展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镇江、常州、南通、扬州、连云港以及大丰市与上海实现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就近结算。今年省人社厅还将重点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特殊材料库建设,预计6月起试行,9月份正式实施,确保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数据无障碍交换。
最具温情的问题:老年人精神关爱怎样具体操作
答复:提供“送上门”和“走出门”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向真在提问时说,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空巢、独居和失独老人越来越多,由于缺少精神慰藉,多数老年人感到生活孤独。在老人的精神关爱方面有什么举措?特别是对空巢、独居和失独老人如何更好地关心?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照搬,《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首开风气之先,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在精神上慰藉老年人,尊重老年人意愿,满足老年人健康的精神文化需要。对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问候。”对此,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了不少做法,积累了一定经验。
他同时表示,老年人的幸福感受,是老龄工作重要依据之一,将在工作中探索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送上门”服务和“走出门”服务,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群众团体活动、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重点提升“三无”、五保、重点优抚、孤寡、独居、“失独”、空巢、残疾等重点困难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水平。省民政厅今年还将安排300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探索和创新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记者 施琛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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