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由责任人缴纳相应款项;对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一律待岗或辞退……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措施改进司法作风,拧紧“发条”。
固原中院在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中,以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为戒,对公务接待、警车管理使用、接触人民群众言行、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排查,并依托业已建立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制度,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加强司法作风监管。固原中院规定,对违反司法作风的言行,只要损害了群众利益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一律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记者 周崇华 通讯员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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