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两高”近日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两法衔接”)作出相关规定。日前,在福建省泉州市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场推进会,对“两法衔接”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
上海市检察院从2005年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据该院调查,2012年,共建议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线索81件,同比上升8倍。“两法衔接”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并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共享平台即“两法平台”为依托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全新模式。由于“两法平台”通过“网络衔接,信息共享”,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相关政府监察机关执法信息进行互联互通,对违法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对“两法衔接”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2012年12月,国家商务部在上海浦东召开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两法平台”要在2013年底前分批建设完成。
记者从最早参与开发研制“两法平台”软件、参与全国“两法平台”建设的上海迈向科技公司了解到,在该公司参与的建设中,各地建设和发展方式也各具特色。据该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两法平台”的规范化建设需引起高度重视———
“两法平台”数据标准及技术不规范。目前“两法平台”产品建设标准与规范不统一,各地与中央的数据标准及技术规范不一,将无法实现与现有各级平台的数据对接,会造成重新建设资源浪费。此外在功能、架构、安全性等方面也需规范建设。
升级与维护存在隐患。当前行政管理改革和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两法衔接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本身处在不断完善之中,对后续的产品升级、功能拓展及维护工作保障力度要求较高,否则难以保障“两法平台”的长期有效使用。
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两法平台”产品本身就是打假维权的产物,然而目前出现了使用“两法平台”侵权软件产品情况,由此引发司法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据了解,前不久最早获得“两法平台”产品软件著作权的上海迈向科技公司对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著作权侵权提起诉讼,法院也已受理该案。
为此,有专家建议在“两法平台”建设的标准与规范上要有统一的“顶层设计”规划;要对后续的产品升级、功能拓展及维护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必须抵制和依法查处“两法平台”产品盗版软件,保护知识产权。(记者林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