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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法官五“跑”促调解

2013-05-18 09:56: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66岁的孙某在公司工作时被运输带挤伤食指,寻求工伤赔偿未果后,向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付庄人民法庭寻求帮助。立案后,法官主动上门做调解工作,及时拿到赔偿款的孙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打官司不用上法庭,法官不但把钱给要回来了,还给俺送上家门,太感谢了。”

2012年9月,家住苍山县的孙某在罗庄区某陶瓷公司工作时,被运输带挤伤右手食指。事故发生后,被告将孙某送往医院救治,结清医药费后就不管不问了。孙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以超出劳动年龄为由拒不受理,于是孙某向法庭求助。法官考虑到孙某年龄偏大,手有伤残,当天到孙某家里办理了立案手续。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来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并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将赔偿款11500元送到孙某家中。本案中,全国办案标兵邵兆学法官通过一“跑”上门立案;二“跑”上门送达;三“跑”现场勘察、现场取证;四“跑”就地调解;五“跑”上门送款,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

近年来,罗庄法院坚持“法官多跑,群众少跑”的办案理念,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村居、集贸市场等场所,就地办案,减轻群众诉累。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邵泽毅 石绍国)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