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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设立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

2013-05-18 09:55: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设立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天一位值班法官必须准时在执行接待室值班,接待预约好的当事人。非紧急情况,值班法官不得在值班日安排外出工作。

在立案大厅,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官值班表知道案件承办法官在哪一天值班,执行案件立案时也要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执行法官值班表,当事人除电话沟通外,还可来法院与承办法官面对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或交执行款。

海盐电镀厂的李老板告诉记者,自己曾和海盐一公司有生意往来,前阵子因生意淡季,支付不出货款,被对方告上法院。后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可当时确实没钱还款,只得答应分三期还款。李老板说:“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是法院的执行法官值班接待,我非常认同,来法院办事,有专门的法官接待,方便多了。”

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郑彪介绍说:“执行法官因为经常外出办案,当事人有时来法院也碰不到人。法官值班制度的建立旨在更好地服务当事人,避免因为承办法官不在而白跑一趟,也有利于法官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看法和建议,更好地提升法院执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彦 明)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