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7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湖北法院依法审理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并发布五起危害民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湖北法院审理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二是触犯罪名相对集中,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药品罪,非法行医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三是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湖北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崔正军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将常抓不懈,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利用各种途径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利用新闻、网络等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公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湖北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7件,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27件;生产、销售假药罪25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6件等。(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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