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辖区经济的发展,案件数逐年上升,安徽太湖县法院法官的办案压力也愈来愈大。与此同时,该院调撤率却不断提高。2013年以来,太湖县法院民三庭的调撤率达到70.15%。
日前,安徽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收到了一封来自江苏无锡的感谢信,厚厚的信纸写满了感激。
感谢信是无锡的某模具公司寄来的,因为与太湖县某铸造公司买卖机械设备及生产流水线,38.4万元的货款迟迟无法追回,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起诉到了太湖法院。庭审中,被告太湖公司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提起了反诉,要求原告无锡公司赔偿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43万元。并提出申请,要求对涉案机械设备的质量进行鉴定。庭下,承办法官立即与负责鉴定的同志联系多家鉴定机构,但鉴定机构的答复是:鉴定有困难,得先请专家现场查看,且费用高。
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大,原告路途遥远,诉讼成本高。如果是迳行判决,不仅矛盾无法化解,执行困难。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被告公司查看机械设备并固定证据,随后组织双方调解,首先向被告分析案情,告知了鉴定的风险;然后将被告已停止生产且资金链出现困难的实际情况告知原告。前后八次到被告公司,十几通电话打给原告,锲而不舍的调解终于换回了双方的谅解和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如期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后才有前面的感谢信。(记者王利 通讯员许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