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走错路是爸妈根本不关心我,就知道忙工作。”小吴说。
“孩子,你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家庭上,你要想想自己身上是不是也有原因。”少年审判法官周兰说。像这样面对面的谈心工作,从2008年11月开始,就经常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青少年帮教基地发生。
小吴是溧阳人,2012年伙同他人寻衅滋事,事发后主动投案,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溧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院根据其案后表现,将其选送到青少年帮教基地进行帮教。帮教过程中,该院少年庭法官周兰多次到帮教基地对小吴进行回访,从帮教老师处了解其工作及思想状况,并极力帮助他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一次回访过程中,小吴情绪低落,不愿说话。周兰将其约到会议室,面对面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能不能跟我说一说。有困难,姐姐可以帮你。”“我不想进行帮教了。”小吴回应道,“每天都要骑10多公里的自行车准时上下班,冬天很受罪,我怕坚持不下来。”听了小吴的话后,周兰走到小吴面前握着他的手安慰道:“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在生活中磨炼自己。现在厂里对你要求严,是为你好,你一定要好好努力,学到的东西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我相信你能坚持下来,你一定能行!”随后,周兰与小吴的母亲通了电话,要求家庭要给予重视,多开导孩子,不要放弃。直到中午,小吴心里才稍有些安宁。临走前,周兰还赠送一些易懂易学的法律书籍给小吴,同时还送给他一双运动鞋。
一个星期后,小吴主动给周兰打来电话:“周姐,我一定好好工作,在这里好好表现,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帮助过我的人。”随后,在接受帮教工作的多半年时间里,小吴从未迟到、早退,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工作十分积极,表现突出,得到帮教老师以及厂里职工的一致好评。
4月底,由于小吴表现出色,江苏正昌集团正式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正昌集团的一名正式员工。
“感谢帮教基地的老师和领导,我以后会好好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工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我尤其要谢谢好法官周兰姐姐。”小吴在劳动合同的签字仪式上说道。他的母亲更是泪流满面,不停地鞠躬:“谢谢法官们,谢谢帮教基地的老师,真的谢谢大家。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和关心,我的孩子不可能成为知名企业的正式员工。”
据了解,该帮教基地是由溧阳市委政法委、溧阳法院、溧阳团市委和江苏正昌集团共同建立,职能主要是对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且表现较好的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延伸帮教活动。该院出台此项举措,在常州地区尚属首家。自帮教工作开展以来,溧阳法院先后选送了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帮教对象8批次22人到帮教基地进行帮教。
该院少年庭在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及时对少年犯本人进行回访,充分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对其在思想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尽力予以帮助。对帮教对象个人档案,该院树立保护理念,建立封存制度。
该院同时专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援助、优先执行。与溧阳团市委联合开展“帮扶结对”、“生活关怀”、“亲情陪伴”、“成长指导”、“家庭关注”、“法律到家”六大行动,开通两部热线电话,随时为帮教青少年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等服务。(牟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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