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法执勤车辆是群众评价法院形象的 “移动窗口”。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车辆管理,施行“两单一记”、“三引”、“封存”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确保“清廉管车、高效用车、文明行车”。
孝感中院规定,车辆使用单位或个人填写申请单经审批后,由车队调度室发放派遣单调派车辆和驾驶员。车辆调度日记记录使用情况,形成详细的车辆派遣档案。车辆管理中引入信息化管理,用车申请、领导审批、调度派车均在内网操作,出车信息由中心数据库形成电子台账,每月公布,提高了用车透明度。引进GPS监控手段,每辆公车都安装GPS定位,跟踪管理,避免了公车私用这一“流动的腐败”现象。同时,引入奖惩机制,凭借车辆调度档案实行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孝感中院还明确封存制度,规定所有车辆节假日期间除值班使用和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鲁 萍 赵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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