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协助企事业单位做好内部矛盾排查化解、缩短多项审批时限、……记者今日(5月15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辽宁省公安厅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措施》拟在近期出台。
据了解,《措施》初步拟定了4大类24项服务措施,对为辽宁全省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平、安全、高效、优质的发展环境做出了具体要求,拟在近期出台。
《措施》在强化打击职能方面规定,挂牌督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根据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打击制假售假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企事业单位周边治安整治行动。
《措施》在加强防范职能方面规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做好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防范指导服务。
《措施》在创新管理职能方面规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对特殊车型通行高速公路的审批程序;缩短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缩短保安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缩短小型工程建设的消防审批时限;开通危爆物品管理网上审批。
《措施》还在拓展服务职能方面规定,引导各市逐步建立省爆破协会工作服务站分站;为企业人员出入境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大型企事业单位外国人签证提供代办和上门受理服务;为企业赴港澳商务活动签发最长时限签注;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消防跟踪服务;建立警企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建立安全防范联席会议制度;拓展公安消防管理政务公开渠道;开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改进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记者 霍仕明 见习记者 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