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就在C座11层1102室。”侦查员接到技术支持人员的消息,迅速冲上楼梯,敲开房间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当嫌疑人一脸震惊的看到从天而降的侦查员时,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一下子丧失了反抗意识:“你们怎么会找到这儿?”
听到技术支持工程师周家豪所讲述的这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定位的小故事,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的侦查人员都“心领神会”。5月14日,在安徽省检察院举办的“信息技术与职务犯罪侦查”的网络视频讲座上,周家豪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实例,为侦查人员揭开了信息技术在发现犯罪、获取证据等方面运用的神秘面纱。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信息技术发展催生新型犯罪手段,但也正是信息技术不断进步才织就了打击职务犯罪的天网。U盘、手机卡、电脑硬盘等介质存储的大量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的证据,以及QQ、微博、电子邮件等依托网络新媒体传播信息的方式,在给办案带来新挑战的同时,也为侦查人员提供了职务犯罪侦查的新手段。
周家豪介绍说,在对上述这起贪污案件的取证过程中,他们从一台电脑的系统痕迹里发现了一份加密且已经被删除的可疑文件,于是运用仿真对象操作系统重现目标操作系统,以获取密码等关键数据,然后再使用数据恢复大师对该删除文件进行恢复。解密后获得的文件是一张电子汇款单据,上面有汇款方账号、金额等案件关键信息。
后该案件嫌疑人逃匿,不再使用常用的手机号码,无法通过手机定位知晓其具体位置,他们就使用专业信息设备,通过环环相扣的操作,成功截获嫌疑人所更换的新的手机号码。在确定了嫌疑人所处的大致范围后,他们又运用手机测向技术,终于找到了嫌疑人的藏身之所,并将其抓获归案。
记者在讲座中还了解到,随着网络反腐成为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并成为舆论监督的利器,互联网舆情分析与控制平台、微博分析系统、网络画像等一系列服务产品应运而生。通过对这些技术侦查工具及手段的运用可以发现,在这个信息化时代,使用任何信息化工具犯罪,都必然留下信息痕迹,这也就给职务犯罪侦查留下了可供“破解”的犯罪线索。
安徽省检察院技术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办案人员必须不断通过学习,及时掌握现代科技知识,进一步提升科技条件下的侦查能力,才能应对信息技术给办案工作所带来的挑战。(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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