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边境打拐联络机制
不给犯罪分子喘息机会
5月15日,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各种热”。不仅是天气热,气氛更热。
上午9时许,中国公安部代表团和缅甸警察部队代表团先后在缅甸老街、中国南伞举行第三个 “中缅打击拐卖人口犯罪联络官办公室”挂牌仪式。
“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积极推进与缅甸等国警方的务实高效合作。自2009年4月以来,仅云南省就解救送返被拐缅甸籍妇女257名、儿童42名……”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激情洋溢的致辞引来仪式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警方从全国各地解救了一大批被拐的外籍妇女和儿童,他们大多来自越南、缅甸和老挝等东南亚国家。“由于我国和越南、缅甸、老挝等国边境地区缺乏天然屏障,便道多,人贩子有机可乘,跨国拐卖犯罪发案数量有所上升,形势严峻。”陈士渠表示。
每一个被拐的妇女和儿童都渴望早日与亲人相见,每一个因为亲人被拐卖而破碎的家庭都期盼早日团圆。
2004年,中国、越南、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6国政府在缅甸仰光签署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拐卖人口谅解备忘录》,共同发起了湄公河次区域反拐进程,联手打击跨国拐卖犯罪。各成员国认真落实备忘录的规定,通力合作,打掉了一大批跨国拐卖犯罪团伙,解救送返了一大批受害人。
2007年、2008年,中缅两国在边境地区先后建立了瑞丽、陇川2个边境联络官办公室,强化边境打拐合作。在中缅两国警方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行动,两国警方相继破获了一批拐卖人口案件,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截至目前,中国公安机关已分别与缅甸、越南、老挝警方在云南、广西边境相继建立了8个打击拐卖人口犯罪边境联络官办公室。
联络官办公室建立以前,两国警方如发现有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要分别层层上报,程序繁琐。犯罪分子则利用时间差将受害人卖掉并逃之夭夭。联络官办公室建立以后,中缅警方在情报信息交流、案件侦查协作、调查取证等方面更加快捷高效,不给犯罪分子喘息机会。
“打拐联络官办公室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缅边境打拐联络机制,密切中缅双方打拐合作。”陈士渠说,“通过联络官办公室,中缅双方今后在执法合作、遣返移交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等方面将会更加快捷高效。”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跨国拐卖犯罪的严峻形势,中国警方将继续认真落实 《联合国打击贩运人口议定书》和有关多边及双边协定,坚持不懈地加强同相关国家的打拐合作,坚定不移地严厉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摧毁拐卖犯罪网络,及时解救并送返拐卖受害人,坚决遏制跨国拐卖犯罪的上升势头。(记者 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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