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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人的方式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13-05-15 16:58: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郑赫南 摄

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郑赫南 摄

    “志梅你好!”“林局长,你的工作也是GDP!” 这两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 一些代表会这样问候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代表,并拉着她说起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看法。

    原来,3月8日上午,林志梅在习近平总书记与江苏团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作了有关职务犯罪预防的主题发言后,获得习总书记的肯定。“志梅同志讲得好,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习总书记的评价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说实话,说出心里话

    “想到第一次参加全国人代会就要作大会发言,还面对习总书记,我既兴奋又紧张,说没有压力是假的。”3月8日晚上,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林志梅笑着说。她说,作为197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检察系统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她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对这次发言机会,她很珍惜,也做了精心准备。

    和林志梅一起发言的,还有7名代表。8名代表中,只有林志梅来自政法工作一线。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结合报告谈谈反腐倡廉、谈谈职务犯罪预防。团里给她的建议是:不要说空话套话,要说实话,发言时间是8分钟。

    “我在检察机关工作34年,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7年,几乎天天在反腐倡廉,怎么能在8分钟内表达出我的真实感受呢?”刚过完56岁生日的林志梅颇费思量。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要稍有灵感,她就爬起来洗把脸写上几笔。

    多年来,林志梅办过很多案子,也和她的团队一起,在南京市委支持下,形成了社会大预防格局市区两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委员会,机关、社区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小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争先创优工作……“这么多年,我为什么做预防工作?为什么热爱?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做好?”回想到在工作中目睹的一些事例,林志梅的灵感来了,“我要用法律人、检察人、职务犯罪预防人的方式,说实话,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总书记两次称她“志梅同志”

    “政府工作报告用48个字谈反腐倡廉廉,"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得制约"抓住了腐败的根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3月8日上午,林志梅在江苏团全团会上,面对习近平总书记,脱稿发言。

    她列举了200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人数后说:“数字说明,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腐败卓有成效,同时也表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

    接下来,她举了一个国企负责人挪用公款犯罪的例子。“这个年轻人在谈话时对检察官说:"快点儿谈吧,谈完了我还要到市里面开会呢。"林志梅说,这是她参与办过的一个案子,这个年轻人得知自己犯罪后非常惊讶:“挪用一下也是犯罪吗?我不知道啊,早知道我无论如何不会挪用的。”

    “有的农村娃多年奋斗后成为享受政府津贴的高级专家,一些干部为国家作过很大贡献,还有一些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都在职务犯罪上"倒下"了……”林志梅表示,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不光要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人犯罪,要关口前移,让更多公职人员懂法、知法、守法。

    在介绍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后,林志梅说:“总书记,我是学法律的,不懂经济。但我觉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是GDP、也出生产力。”她发现,说到这里时,习总书记听得特别认真。

    发言最后,林志梅希望国家立法预防职务犯罪:“目前,全国近20个省市区的省级人大已制定并实施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国家也应立法,这也会为我国反腐败法制奠定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林志梅的发言获得总书记的肯定。习近平回应表示,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如果搞不好,领导干部的岗位就真会变成高危职业。习近平说:“我在中央纪委全会上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去搞好完善、建设。”

    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伸手必被捉”。

    “总书记大约发言7分钟,谈到培养干部的不容易,贪腐的危害,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告诫。谈话中,总书记两次提到"志梅同志"。”林志梅说,这就是团里的代表都知道她叫“志梅”的原因。

    开会时,她只穿检察制服

    3月8日晚,记者采访林志梅时,看到她的床上放着一套检察制服。

    “今天下午开会的时候穿的。大会小会,所有公共场合,我只穿检察制服。”林志梅告诉记者,这次来开全国人代会,她只带了两套检察制服、几件便装。

    “虽然穿得好像男代表似的,不太显眼,拍照不那么上镜。但我心里很自豪,我就是检察官,我要认真履职,积极展示检察官的形象。”林志梅说。

    说到拍照,林志梅的眼眶湿润了:“我已经56岁了,这次是第一次来北京开会,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看看天安门。”

    林志梅第一次来北京,是多年以前,她当时忙着查办案件,办完就立即返回了。第二次来北京,她是到北京市检察院推广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来去匆匆,只在夜里惊鸿一瞥看到天安门的影子。

    多年来,林志梅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从来不在出公差的时候游玩。“我去过很多地方,都是去讲课。我也矛盾,想走走看看。但我又一想,我天天搞预防工作。如果我出去玩了,干部们得知后会说"你林局长不也是公私兼顾?"她认为,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者,要求别人的,自己要首先做到。

    林志梅的清正廉洁、执法为民,得到各方认可。2012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今年初,江苏省检察院向全省发出《关于向林志梅同志学习的决定》。

    “我从来没想过当全国先进,我就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名女检察官,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儿。”采访快结束时,林志梅表示,她要像做预防工作一样,认真当好代表,积极履职。(记者 郑赫南)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