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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训练优于见义勇为

2013-05-15 14:31: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华西都市报 

    如何保护孩子,是个世界课题。各国或规定有异,但有意识地引导孩子规避,至少不鼓励孩子参与高风险活动,应是底线共识。由此看来,“电视台播见义勇为公益广告,被指误导小学生舍己救人”,引来争议,就很好理解了。

    惹争议的广告,是个动画。它套用“猴子捞月”桥段,只不过置换成“猴子捞猪”:小猴见小猪落水,急中生智,挺身搭救,成了“见义勇为的大英雄”。这则广告引关注,跟前两天的“牵手救人”悲剧有关:惠州市4名初中生手牵手救落水同伴,却不幸滑入江中致5人溺亡。同伴遇险,未成年人,自保尚且困难。盲目救人,若不得法,或由于体力不济,导致“救人不成反遇险”,只会徒添风险。

    广告是否会误导缺乏辨别力的小孩,恐怕见仁见智。从中可看到见义勇为,但也有“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它并没有语音文字鼓励小朋友遇险要冲锋在前。所以,关键还是如何解读。

    但在现行教育中,对孩子救灾技巧的教育相对匮乏,是不争事实。在上述悲剧中,孩子们救人本可有更理性的选择:比如,遇到落水同伴,首先应呼救和自保;若自己无危险,且已发出求救信号,或许可就近取材,最好能在岸上设法搭救。

    遇到火险,遇到抢劫,遇到诈骗……学生怎么应对,自己落单时遇险,和同伴一起时遇意外,如何权衡判断风险,如何自保如何求救,都该有一整套的科学的风险防范和长效安全训练。学生安全,除了学校全方位的保障外,学校和警方还应定期进行联合安全教育培训。从治安、消防,以及学生可能遇到的常见安全事故,如何安全应对突发情形方面,进行针对性科普教育。

    眼下,此类教育训练是基础教育中的“短板”。只有早日补全,学生在遇险时,才会第一时间进行自保自救和风险预判,确保安全无虞情况下,有更理性的救人选择。(李晓亮)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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