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昌邑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充分利用受案这一平台,在认真履行告知业务的同时,对因经济困难等没有能力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主动帮助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161起公诉案件,履行告知义务294人次,其中主动帮助36名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获援率100% ,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祝超 孙雪晴)
·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新增一条12348服务线路
·浙江省“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做到“应援尽援”
·河南商丘:多渠道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提高法援知晓率
·浙江奉化在宁波地区首建法律援助律师库
·法律援助让法治光芒照亮社会每个角落
·四川:法律援助将逐步覆盖低收入群体
·四川:法律援助将逐步覆盖低收入群体
·安徽省一季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70%
·司法部要求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河南省确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江西九江成立全省首家高校网络化法律援助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