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该市某中学校园安全事故纠纷案件时,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纠纷,另一方面针对学校在校园安全事故管理中存在漏洞,向宜城市教体局发出司法建议,力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宜城法院建议一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起责任,严禁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停车车棚应安排专人值班看管,车棚内的照明设施一定要正常使用,避免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安排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些心理问题或疾病。四是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在校学生举办法律讲座或沙龙活动,教育学生远离不良行为和不法侵害。
宜城市教体局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刻制定措施,督促全市中小学进行整改,并反馈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王洪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