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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独有”思路

2013-05-15 13:46: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调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独有”思路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司法所调处纠纷有一套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因安全事故、交通意外、医疗纠纷等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逐年增多,此类纠纷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如疏导不利,极易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司法所围绕社会稳定大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总结出一套“独有”的调解思路,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2年4月19日,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职工26岁的柯某贵驱车上班,不幸在仙游高速路沧溪交叉路口与安徽籍大货车相撞,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的情绪很激动,柯某的父母与亲戚朋友共10多人来到柯某所在的单位东海镇东朱工业开发区的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讨要说法,要求公司按工伤赔偿,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导致矛盾激化,事态严重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东海镇司法所所长陈振达获悉后,迅速赶到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陈所长劝阻死者家属说:“你们不要冲动,先冷静下来,这样才能把事情处理妥当。请你们放心,这件事我负责给你们办到底。”陈所长的一席话令原本混乱的局面迅速得到控制。陈所长见大家安静下来,便开始耐心细致地对死者家属做思想工作。经过陈所长的劝导,柯某家属最终同意调解。

为尽快调解此纠纷,4月20日,东海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与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纠纷调解小组,在东海镇会议室就柯某贵交通死亡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受害方要求公司按工伤一次性赔偿56万元,而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只同意按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差额赔偿5万元。由于双方要求差距太大,调解再次陷入了僵局。

第一次调解失败,但调解人员并未气馁。调解人员多次走访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并对其负责人做了深刻的思想工作,让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事故的发生毕竟给对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于情于理都应给予帮助。通过对两方反复、耐心的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莆田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按工伤保险待遇向受害方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13万元。双方签定了协议并立即履行。

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死亡引发的工伤赔偿的重大矛盾纠纷经东海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多月的走访,终于和谐化解。既维护了死者亲属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辖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该死亡赔偿纠纷的成功调解,主要是东海镇司法所对该事件的敏感性有足够的认识,调解人员能够充分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平衡双方利益;且善于打感情牌,在心理上赢得了双方的信任;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好双方沟通的桥梁工作,确保纠纷顺利调解。

(福建长安网记者 法制今报记者 雷闽娟 朱祥英)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