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任何时候都是法院的首要工作!”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强化思想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三项措施,不断加强法院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连续10年保持了干警“零违纪”记录。
领导高度重视,层层抓好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目标和任务实现的重要保障。玉山法院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长抓不懈。每年三月,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月,院长、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为干警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法院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中层负责人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地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操作
今年年初,玉山法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将近年来出台的30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作了完善和修订,把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建立健全了规范干警行为的长效机制。1、从审判、人事、政务三个方面入手,排查出45个环节320个具体风险点,全面细化节点监督,实行廉政行为提醒点、临界点、红点三点防控法,对违法违纪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2、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通过对案件立案、送达、开庭、执行等审判流程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审判权的"三权分立"。3、强化《案件查评制度》,实行审监庭普查案件与分管领导抽查案件相结合,对查评出的问题逐月进行通报,限期整改。4、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及案件查评不合格的案件,由审监庭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按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严格予以追究。这些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法院公正廉洁新风气。
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信访督查
“要保证干警长期无违法违纪行为,单靠自上而下的管理是不行的,干警思想境界的提升和“他律”倒逼机制的形成也是十分重要的。”法院党组如是认为。这些年, 玉山法院着力建设“不愿为、不敢为、不必为”的“三不为”机制,以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大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方法。加强学习。玉山法院每年都根据上级法院及玉山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制订全院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学习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规定,让大家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坚持公正司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政从政这根弦。加大文化管理、情感管理等“软管理”的深度和力度。一方面积极利用“五四”、“七一”、“十一”等契机举行廉政演讲比赛、廉政书法比赛、廉政歌曲比赛等活动,使法院干警心灵受到洗礼和触动;另一方面注重从优待警,注重解决干警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广大干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爱院如家,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各项规定,更加努力地干好本职工作。“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外部监督。实行办案监督卡制度,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发放“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监督卡”,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当事人监督之下,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每年10月份纪检组都开展 “查百案,访千人,解民意,求发展”司法质量调查月活动,随机抽取一年来审执结的100件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倒逼办案法官依法办案。聘请廉政监督员,定期听取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存在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在成绩面前,玉山法院毫不自满。在相继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 “全省优秀法院”、 “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玉山法院全院干警正锐意进取、心齐力聚地奋进在夺取“全国先进法院”殊荣的征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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