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是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城市的保障工程,是维护战略机遇期首都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也是利民惠民、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工程。2010年以来,首都综治委在全市城乡结合部地区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市广大农村地区分类推行村庄社区化管理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首批确定的城乡结合部地区668个村庄全面实行了社区化管理,实现了社区化管理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全面覆盖。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实施了村庄路面硬化和绿化、供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消纳、厕所改造等五项工程。农村基本服务项目逐步覆盖,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大大改善,治安面貌明显好转。统计显示:已实施社区化管理的村庄刑事发案数与2008至2010年三年同期平均刑事发案数相比下降了25%,群众安全感由原来的48.3%提升到96.5%。生活环境满意率由原来的24%提升到95.5%。与此同时,全市广大郊区农村根据城中村、平原村、山区林地村、特色产业专业村等五种形态,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活动。村庄社区化管理模式的全面推行,为北京市破解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服务管理难题、促进农村城市化健康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
一、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分解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及时总结经验,迅速部署推动。2010年初,北京市大兴区率先在流动人口较多的西红门镇16个村庄探索实行“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模式,有效实现了村庄刑事发案下降、矛盾纠纷下降、安全事故下降,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的“三降、三升”目标,为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作出有益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推广大兴区的经验,首都综治委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10年底前实施社区化管理的村庄达到50%以上、力争在2011年底前全市城乡结合部地区村庄全部实行社区化管理”的目标。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各区县认真开展实地调研,逐村踏勘,确定了本地区适合推广社区化管理的村庄,并逐一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展开行动。
二是明确推进思路,深化完善工作。中央及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根据中央及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指导、部门广泛参与、属地组织落实、体现村民自治”的工作原则,提出了村庄社区化管理“治安秩序标准化、村庄社区管理标准化、村庄社区服务标准化、村民自治管理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确定了“村庄社区安全服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村庄社区公共服务、村庄商务网络便民服务、拆控违建美化环境服务”五大类、29个服务项目,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三是分解落实任务,因地制宜推进。制定《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指导目录》,细化职责任务,形成了各区县、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态势。将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分别列入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北京市新农村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确定工作之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突出强调要以农村社区服务站为抓手,加大对社区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窗口的投入,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基础上,2011年上半年首都综治委农村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推进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活动的意见》,根据农村地区地域文化环境、生态特点和产业发展模式等属性特点,分类推进社区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社区化管理建设工作,拓宽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覆盖面。
二、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服务协调并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意愿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实现领导、指挥、策划、实施的全程介入。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做好各个环节的策划者、当好决策过程的主导者和实施过程的推动者。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广大村民包括暂住的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尊重民意,顺应民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群众意见,形成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的共识,使村庄社区化管理措施在党的领导下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确保了各项措施有效实施。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与有效服务相结合。一方面,采取“筑围墙、安街门、把路口、设岗亭”等方式,修建必要的物防设施,加大科技创安投入,对原有开放的自然村落,实行相对独立封闭、井然有序的社区化管理;整合社区警务站、巡防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民调室等机构,建立融合“三站一室”功能的村综治工作中心(站),配齐配强巡防队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和出租房电子台账,对租房人和出租房实行专人管理。另一方面,建立面向实有人口的行政事务、社会保障、司法救助、医疗卫生等便民服务窗口,规范服务行为。对流动人口实行趋同服务、趋同管理,在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咨询、卫生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质化服务。增加社区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和场所,努力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三是坚持环境建设与素质提升的相结合。一方面,加大对村庄违法建设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新增违法建设。加强村庄市政、卫生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绿化美化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加强卫生清洁,清理街巷杂物,制止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保持村容村貌整洁。另一方面,运用宣传、教育、娱乐等形式,着力培育村民和流动人口的社区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定期举办文化知识、业务技能、法制讲座等培训,不断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有条件的村庄还建立了来京人员党支部,创办流动人口服务培训中心,全方位满足流动人口提升素质的要求。
三、丰富内涵深化管理,城市文明辐射农村
一是维护群众主体权益,逐步实现自治管理规范化。坚持民主决策,尊重社区村民的主体地位,健全村庄社区党组织(村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按照《北京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程》规定,实行民主决策“八步法”工作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社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吸纳村民参与、支持村民当家作主,使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村民在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完善自治管理,各村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征集村民意见,由村民会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等方式,增强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夯实综治维稳基础,逐步实现安全秩序标准化。坚持在开展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平安村庄创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农村社区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做实做强包括警务工作站、巡防工作站、流管站、民调室等“三站一室”的村庄综治维稳中心(站),构筑以社区(村)民警为主导,治保会、巡防队、专职管理员、保安员为依托,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坚持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和出租房电子台账,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员实名制管理责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完善人民调解和村庄社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设,使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引导村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坚持实施科技创安,在村庄主要街巷、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统一安装监控探头,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视频监控平台,确保村庄技防设施全覆盖并与公安机关有效联通,不断提升防控水平。
三是丰富完善管理内涵,逐步实现基层服务组织化。建立健全由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牵头,驻村单位党组织、乡镇(站、所)参加的村庄社区化管理共驻共建协调议事机构,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等综合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大力发展农村志愿互助服务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农村居民,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社会专业化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重点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教体育、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商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坚持按照《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的要求,逐步落实和开展各种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努力使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四是拆管并举重在建设,逐步实现建设规划科学化。坚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注重强化优势,在满足防灾抗灾基本条件的同时突出区域特色、农村特色、民族特色,确保村庄规划建设既能适应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的新要求,又能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实现有机衔接。坚持加强村庄施工建设管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核实、执法,建立完善违建快速处置机制和长效防控机制,形成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拆管并重,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作用,切实加大对拆控违建工作的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坚持加强农村社区环境建设,做好村庄社区的绿化、美化、净化,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等工作,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坚持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保、社区减灾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配合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是宣传教育有序引导,逐步实现城乡文明一体化。坚持把建设世界城市的现代文明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依托各种信息平台和宣教途径,宣传、动员和组织农村居民参与村庄社区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努力形成具有首都时代特色、又符合社区村民实际需求的现代文明乡风。着力推进包括城乡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设施等内容的社区综合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完善信息采集、更新、共享机制,满足各部门及农民群众的需要。着力强化96156社区服务平台作用,在农村社区普遍设立“社区之窗”信息屏、社区政务信息屏、社区综合缴费信息机等多种信息交互媒介终端,使之逐步成为服务管理、行业管理、信用评估、服务评价、项目发布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供需平台。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宣传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努力为村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强化村民科普工作,努力提高村民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村庄居民普遍认可,社区管理成效显著
(一)抓防范,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一是坚持改建先行,修建改造村庄治安防范基础设施,通过“筑围墙、安街门、把路口、设岗亭”等措施,落实出入村庄“人凭证、车凭卡”的管理模式,对原有开放的自然村落实行相对独立封闭、井然有序的社区化管理。二是整合机构建站,将社区警务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民调室等有效整合,建立融合“三站一室”功能的村综治工作中心(站),由社区民警与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有效承担“实有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情报信息搜集和服务群众”等职能,使之成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严密村庄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三是充实管理力量,按照实有人口2.5‰和流动人口5‰的比例,配齐配强巡防队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队伍,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环节,切实发挥其辅警和群防群治作用。加强警力配置,有效指导社区维稳和治安防控工作。四是落实防范责任。出入口由专职巡防队负责值守,落实人员和车辆查证;胡同院落由村内治保分子负责守望;主要街巷防控由社区民警带领巡防队巡逻。五是实施科技创安。根据村庄内街巷数量分布等情况,确定监控探头数量和点位,进行统一安装,建立镇、村两级监控平台,全天专人值守,提升防控水平。村庄社区化推广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建立“三站一室”村综治中心480个,建设岗亭1855个、围墙764594延米,安装街门3060套,监控探头10166个,配齐配强巡防队、流动人口管理员等专职防范力量19888人,统计显示:已实施社区化管理的村庄刑事发案数与2008至2010年三年同期平均刑事发案数相比下降了25%,群众安全感由原来的48.3%提升到96.5%。如:大兴区推广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以来,村庄刑事发案平稳下降,辖区治安环境持续好转。截至目前,先期实施社区化管理的151个村刑事和三类可防性案件分别下降了40.7%和33.6%;通过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村庄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达到了98%;认为村党组织作用发挥良好的占95%;认为村庄服务功能有所改善的占90%;群众对村庄生活环境的满意率达到了92%。
(二)抓管理,努力提升群众责任感。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广大村民和流动人口中牢固树立“同住一个村,共为一个家”的理念和意识,提高其归属感、责任感和公共参与意识。一是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完善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长效防控机制,形成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拆管并重,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的作用,切实加大对经济机构管理、拆控违建等工作的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实有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和出租房电子台账,对租房人和出租房实行专人管理,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出租房屋普遍建立一户一档,组织流动人口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在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咨询、卫生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质化服务。三是加大秩序整治。建设职业化保洁队伍,负责村域内环境清理和卫生清洁工作。统一在村内主要道路一侧,施划停车泊位,确保有序停车,道路畅通。规范村内、外门店经营、广告牌匾、货物堆放等行为。加大对无照经营、店外经营、制假贩假等非法经营行为的发现、举报。四是做好“两个排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构建基层矛盾调处平台。加强农村社区安全稳定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安全稳定信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妥善处置各类安全隐患。统计显示,全市城乡结合部地区推广社区化管理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344.6万平米,查扣、拦截运输建筑材料入村车辆25979辆次,核销登记流动人口171.4万人次、出租房屋11.3万间次,流动人数及出租房屋同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11.6%和9.5%。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15.4万余起,化解矛盾纠纷14.6万余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场所654处,罚款20.28万元。如顺义区启动了声势浩大、震慑力强、效果显著、影响深远的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区拆除违建76万平米;整改消除各类隐患7345项,农村地区私搭乱建、违法经营明显减少。
(三)抓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感。一是加快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实行“一口受理、首问负责、分办落实、组织协调、投诉处理”等统一管理制度,重点把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教体育、公共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二是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向广大村民和流动人口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同时,根据农村社区的特点,建立健全为生产服务的科技信息、农业技术推广、土地流转、市场营销服务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三是丰富村民物质文化生活。加强公益性娱乐休闲活动场所、设施的建设,丰富村民业余文体生活;通过扶持政策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在村庄社区新建或改造连锁超市,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的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完成数字电视双向改造工作。在实现社区化管理的村庄普遍设置“一站多用”的综合信息服务站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四是同质化服务流动人口。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对村内流动人口实行同质化服务,在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咨询、卫生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质化服务。吸收流动人口参与综合治理、治安巡逻等工作,逐步实现了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有条件的村庄还建立来京人员党支部,创办流动人口服务培训中心,全方位满足流动人口提升素质的要求。定期组织村民和流动人口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教育,在流动人口中开展“争当荣誉村民”活动,增强了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培育了现代市民意识。统计显示,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以来,全市共新建农村社区服务站1700个,按照《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要求,不断完善9大类,60方面服务项目,累计开设便民超市、主食厨房、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等900余家,新建扩建公园、体育设施、文化大院等350余处、18000余平米,创建了200个新居民互助服务站。如通州区依托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等综合服务设施,全面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实现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教体育、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商业服务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在社区化管理村庄的100%全覆盖。
(四)抓自治,努力提升群众参与感。一是全市城乡结合部668个开展社区化管理的农村在区县综治办的指导下,全部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并将其作为社区化建设工作的起步头件事,通过起草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村民表决等步骤,将符合村内实际的管理办法以文字形式固定,为村务管理提供统一的依据,在日后规范村民日常行为、预防矛盾发生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二是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作用,实现领导、指挥、策划、实施的全程介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村庄社区化管理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同时,推广农村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借助村“两委”成员分片包户、居民代表定期入户等自治制度,实现每个网格至少有一名党员或一名村民代表,以网格管理员作为信息员,让群众身边的人做群众工作。如2011年7月密云县遭遇特大暴雨,13个镇受灾严重,基层党员、村民代表和网格管理员在各自网格内,迅速落实网格管理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和自救,避免了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三是充分尊重广大村民包括暂住的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尊重民意,顺应民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常务会等有效形式广泛征求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群众意见,形成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的共识,使村庄社区化管理措施在党的领导下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确保了各项措施有效实施。如平谷区平谷镇赵各庄村在村内环境整治工作中广泛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实现道路硬化2700平米,建立全村垃圾场1个,疏通下水道2000余米,完成全村297座旱厕改造工作,清除露天粪坑10余个,村道两侧种树300余棵,使全村环境面貌得到了彻底的改观,赢得了村民的好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指导、部门广泛参与、属地组织落实、体现村民自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在全面覆盖、精细管理、完善服务和基础保障上狠下功夫。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由村内向村外延伸、由硬件向软件延伸、由管理向服务延伸,全面深化全市农村地区的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展村庄社区化的覆盖面。积极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由城乡结合部地区向全部农村地区延伸。会同市委农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城中村、中心村、平原村、山区林地村、专业村等五种形态模式,在全市广大农村地区分类推进社区化管理模式,重点落实推广126个服务管理示范村的经验。通过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新途径,逐步扩大村庄社区化的覆盖面,力争三年内在全市农村地区实现社区化管理的全面覆盖。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参照城区网格化的经验,细化最小作战单位,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社会管理对象的全覆盖。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流动人口聚集、治安秩序混乱等问题,坚持农居结合、责任融合、力量整合,探索建立片、社区(村)、网格三级管理体制;针对远郊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布不均的特点,坚持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相结合,借助乡镇、村级综治中心的平台优势,积极整合护林、护水等各类农村协管力量,形成“一员多能、一岗多责”。
三是进一步丰富农村社区人性化服务内涵。对已完成社区化改造的城乡结合部地区,对照首都综治委印发的《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指导目录》中5类29项服务内容,不断加强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强化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96156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向农村社区延伸,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
四是进一步完善村庄社区化的基础保障。坚持政府投入与集体经济补贴相结合,将村庄社区化的基本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市场的优势,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同时,科学运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村社区建设实施奖励补贴,确保基层农村“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能干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