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有效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同时,意见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河南省的法律援助工作一向走在全国的前列。比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我省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以便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之一
法律援助将覆盖全省人口总量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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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打工,到头来自己的血汗钱却被黑心包工头卷跑,眼看着衣食无着,17名农民工欲哭无泪。这些人来自河北保定和河南商丘两地,他们跟随河北籍包工头来此承包工程。就在工程即将完工时,包工头丢下担任会计的其内弟在工地,而他失去了踪影。万般无奈的农民工们围堵发包方办公室,希望通过向发包方施加压力能够使事情出现一线转机。
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鹏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程序,带领中心工作人员赶到工地,向农民工们发放法律援助明白纸,向他们说明围堵工地办公室破坏了工地的生产秩序,是违法行为;法律援助中心会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静。经过援助律师郭鹏的耐心说教,农民工们听从了他的建议,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寻找已潜逃的黑心包工头无果后,援助律师只好做发包方的工作,希望发包方能够先拿出一部分钱垫付农民工们的工资。但发包方表示,自己已经将全部工程款交付给了包工头,如果再行垫付,就等于一个工程出了两回承包款;并且自己是与包工头签订的承揽合同,农民工们又是包工头带来的,与自己并无关系,因此拒绝垫付工资。
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但援助律师郭鹏认为,无论包工头是否能找到,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应首先得到保护。不顾工地的漫天风沙和日光恶毒,他带领工作人员多次徒步奔走在凸凹不平的工地生产路上。经过与发包方多次沟通,发包方终于同意由包工头内弟担保向其打下借款手续,然后垫付农民工工资。援助律师郭鹏考虑到17位农民工不是来自一处,为避免二次矛盾,他要求先将工资款7.6万元交给自己,然后按照工资表进行发放,发放工资的同时郭鹏告诉他们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冷静,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我省开展了以“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为主题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受理案件5898件,为7089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327万元。
在为期4个月的活动中,焦作、商丘、驻马店等市将经济合同类以外的法律事项全部纳入援助范围;开封市将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资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养业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民生的事项列入援助事项范围;三门峡市根据本地情况,将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坑农纠纷、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更大程度维护了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司法部之规定:
司法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有效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河南省之做法:
今年,我省将持续放宽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将覆盖全省人口总量的40%。目前我省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分别为1240元、1100元、960元,我省各地已经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近日,省司法厅将提请省政府修订河南省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深化应援尽援工作,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
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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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学生王某到老师办公室交作业时,趁老师不注意,将老师的包拎走。包里有现金1000多元,还有手机、银行卡、购物卡等其他物品。案发后,被盗物品被全部追回,但现金已被王某花去100多元,怎么办?此案性质严重,但考虑到王某只是一个11岁女孩,送交司法机关还是学校自行处理,学校拿不定主意。最后,学校领导决定向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中心人员针对该事件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法援中心律师郝卫香应邀前往。经了解,郝卫香得知,作案学生王某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父母为偷生儿子,她刚出生便被送到乡下爷爷奶奶家。8岁那年,王某被接回父母身边。因为父母生活压力大、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再加上对孩子的教育不讲究方式,几年来,王某总觉得娘不疼、爹不爱,自己就像一只被人看不起的丑小鸭。所以,她的行为就变得异常。
王某确属“问题学生”,但不属“无药可救”。郝卫香决定先上法制课,然后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20分钟的心理疏导后,郝卫香如释重负,王某的配合非常积极主动……
一周后,郝卫香接到学校电话,王某一改过去的形象,上课认真听讲,遵守学校纪律。更可喜的是,王某捡到100多元钱后主动交给了老师。
司法部之规定:
之二
意见要求,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意见提出,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河南省之做法:
我省规定,要做好对农民、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之三
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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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看守所值班律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值班律师主要为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这是濮阳市成立的首家驻看守所值班律师办公室,将为刑事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很多方便。
在登封市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想到,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3天后就得到了回复。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史可丽律师详细了解了李某的案情,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每月的10日和25日,设在济源市看守所的济源市司法局刑事法律援助值班室都要开展“法律援助释疑惑”活动。律师们在看守所内摆放咨询台,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们的法律问题,提高在押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促使在押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司法部之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权利。
河南省之做法:
为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近日,我省草拟了《关于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内容和任务、案件立案标准、数据统计、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和补贴发放等工作。《意见》明确了各诉讼阶段需要法律援助干什么工作,法律援助能干什么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省司法厅要求,律师资源丰富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招募律师志愿者,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倡导和支持城区律师志愿者办理县域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对于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较多的律师,以3个案件为基数,实行补贴递进提高模式,调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推进。
之四
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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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督导机制,省辖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健全完善督导机制,实行年度重点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定期工作通报;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重点督查……3月9日,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持续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司法部之规定:
意见要求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改进案件指派工作,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合适承办人,严格办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当事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河南省之做法: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了《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建立办案质量日常评估、集中评估与案件评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以此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日常评估由法律援助机构来完成。法律援助机构对其指派的案件在交卷归档时就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分为初评、复评、核准三个环节。而集中评估,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第三方对日常评估有争议的案件、受援人不满意的案件进行的集中评估。在集中评估中,法律援助机构将选定一定数量、具有不同学术专长或丰富执业经验的法学专家、律师组成法律援助专家组,对案件进行集中评估。评估结果除向相关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案件承办人员通报外,还会面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对于一年内有两件以上案件被评估为不合格的,法律援助机构会将承办人和其所在法律服务机构向律师管理部门、基层工作部门通报,并建议在年度考核、证照注册等工作中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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