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推出四项措施,进一步深化活动的开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该院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针对近年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该院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量化、细化,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巡视督查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活动的开展,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法官的思想、纪律和作风以及在庭审中的言语、程序等进行巡视督查,采取到庭室现场检查、督查庭审、走访当事人等方法,规范法官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严谨法官在庭审中的作风,促进法院作风建设、党风建设和审判工作协调发展。
结合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为切实开展好该活动,该院从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为目标出发,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增强干警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对廉政建设情况例会进行通报,发挥惩处的警示作用,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结合监管机制的完善,强化外部监督。在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队伍八小时工作时间不出问题的同时,该院还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进行延伸管理,减少外界对法官执行公务的影响和干扰。坚持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人大、政协和有关乡镇、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案件回访制,走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该院通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开展,进一步强化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