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厅联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在全省高速公路集中开展为期八个月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专项整治。据统计,整治行动启动10天来,全省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1387起。
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少数社会车辆在遇到前方交通堵塞的情况下,选择从应急车道通行,或者在应急车道内停靠、排队,把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这是比较典型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在行车道内依次排队等候,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记者 尤莉 通讯员 苏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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