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及时性、受众的广泛性、交流的直接性和互动性优势,在新浪网建立了“维权东安”——未成年人维权微博,搭建了未成年人维权新平台。运行两个多月以来,受到了家长、学校的高度称赞,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2012年起,东安区检察院开始在牡丹江市区普通中学中实施预防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督导制、通报制、谏职制“三制工程”,促使各学校加大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幅度减少了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与此同时东安区检察院还积极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教育挽救了多名“失足”未成年人,“三制工程”被牡丹江市委政法委誉为 “检徽闪耀在校园”品牌。为了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和深化对青少年权益的保障,东安区检察院借助新媒体,用微博搭建起未成年人维权平台。
东安区检察院用广大未成年人乐于接受的方式,通过文字、图片、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广大“博友”特别是未成年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介绍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动态等,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微博沟通交流,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未成年人不断参与其中,也唤起社会更多人对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关注,推动了检察机关更好地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微博”的开通极大增加了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接触沟通的机会和频率,现在东安区检察院可以随时掌握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司法需求,及时关注到社会各界对预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东安区检察院在3月份正式开通“维权东安”微博以来,已上传微博百余篇,“粉丝”人数达到140人,关注人数达到500人,阅读量达到6000余次,初步收到了在未成年人群体中普及法制理念、自我保护常识和增强未成年人自觉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自觉远离犯罪的效果。通过一条条微博,正在不断向广大青少年传递着检察爱心,向社会传递着检察工作的正能量。(记者 韩兵 通讯员 崔为好 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