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重庆

重庆彭水法院案件评查改革助推文书质量提升

2013-05-13 13:15: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法院网 

    法律文书质量高低是衡量司法水平优劣的重要指标。为杜绝法律文书“带错出门”,重庆彭水法院着力改革案件评查方式,将案卷评查监督作为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文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是出台标准,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专门召开业务庭全体干警会议,听取一线办案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出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就规范“结案时间”等争议焦点进行规范。切实改革案件评查方式,将过去的“全部评查”改为“重点抽查”,由“全面开花”到“典型解剖”,实现由重量到重质的飞跃。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审监庭参与案件评查既是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也是规范办案流程的重要推手,号召全体干警增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消除部分干警对案卷评查工作的“抵触情绪”,统一认识。

    二是剖析不足,落实整改。针对审监庭查出的不足,由各业务庭内勤对每个案卷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然后合并同类项,总结出在诉讼文书格式、证据的搜集与审查、案件程序及流程管理表格、法律文书送达及案件装订等五方面带有典型性的问题共计24个。如有近70%的案件在委托书或庭审笔录中既未注明也未查明委托人与公民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易导致部分非法公民代理人参与诉讼。针对评查出的问题,严格实行承办人负责制,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能整改的部分,将案卷退回各承办人逐一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部分,要求说明原因并在以后的办案中从严掌握。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将对承办人办案经费进行扣罚。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将办案干警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三人,组员之间的文书互相审核监督,规定把关人对制作人的法律文书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一改过去把关人对法律文书审核流于形式的弊端,从源头上设置了一道自我纠错的屏障。定期组织业务庭干警集中学习优秀裁判文书,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及文字工作水平。按月通报评查结果,制定对文书瑕疵扣分处理,规定整改期限和承办人担责方式等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政法干警执法案件质量监督记录表》,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等系统外部力量对法律文书质量的监督等。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建议以内部评查辑要的方式在全体办案干警中传阅,并要求以庭室为单位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确保法律文书质量稳步提升。(刘挺)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重庆彭水法院烛光中的庭审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
·重庆彭水自治县检院评选“优秀检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