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军战寄语检察机关
人大监督既是制约也是支持
李军战
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建议和意见,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军战认为,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既是制约,也是支持,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沟通。
记者:您如何认识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李军战: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贯重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2011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决议》,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工作成效明显。2012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在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到省检察院调研视察,这些都体现出省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记者:检察机关在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还要做好哪些工作?
李军战:我在人大工作多年,实打实地感觉到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并且不断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越来越注意尊重和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越来越尊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批评。但是还应该看到,在有的地方少数检察干警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外,还应进一步领会“监督既是制约,也是支持”的深刻含义,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权力机关的互动,拓展沟通渠道,加强联系沟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记者:您担任过贵州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加过检察机关组织的哪些活动,对这项工作有什么建议?
李军战:我很珍惜贵州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一身份。我几次参加过检察院组织的活动,如到看守所驻所检察室进行视察,走进监管场所现场监督;到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对该院一起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还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来贵州召开的座谈会等。
就人民监督员工作,我有三点建议:第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应该坚持下去,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让各级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意识到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时,还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扩大选任范围,选好人民监督员。第三,进一步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让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更强。我参加白云区检察院办理的拟作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就体会很深,法律专业出身的人民监督员听完检察机关的案情介绍后,就能够知道为什么要作不起诉,但对于其他人民监督员来说就有点难了。
记者:您在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多年,想听听您对检察工作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李军战:检察机关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内务司法委接触较多,但与人大其他各专门委员会接触相对较少。建议检察院加强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联系、沟通,加强与社会各机关、团体、院校的交流。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从而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使检察工作赢得党和人民信赖、支持。(周以明 杨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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