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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临桂法院每年设10万元特困群众救助基金

2013-05-13 09:28: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争取,临桂县人民政府从2010年开始每年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在临桂法院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救助基金,自设立该救助基金后未发生涉及执行问题的上访案件,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规范资金使用,临桂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临桂县执行救助资金的暂行规定》和《救助基金发放暂行规定》,在基金账户管理和审批程序上执行“党委领导、大人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的模式,将基金账户设在县财政部门,对执行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发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2011年共救助5名执行救助对象,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0.5万元;2012年共救助4名执行救助对象,发放执行救助资金3.7万元。

    临桂法院自设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救助基金以来,不仅对困难群体进行了特殊而必要的救助,也解决了申请执行人最现实的问题,使法院的工作做到实处。(陆湘斌)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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