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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文明执法转变办案方式效果显著

2013-05-12 13:48: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15名“问题人员”缘何主动投案

  湖北黄冈:规范文明执法转变侦查办案方式效果显著

  湖北省黄冈市某管理站两任站长近日走进黄冈市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任职期间的贪污行为。据了解,2012年至今,黄冈市检察院通过规范文明执法,积极转变反贪侦查办案方式,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先后促使15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已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0人立案侦查,其中县处级2人。

  2012年,黄冈市检察院把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拳出击方向。同年6月,经过缜密调查,检察机关对该领域主管部门所属某科科长陈某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侦查中,检察机关严格办案程序,灵活运用侦查手段,围绕陈某经手的土地房产项目深挖细查,迅速掌握了陈某与一些不法商人勾结,在土地出让、房产开发中获取利益的情况。在强大的办案声势下,7月,房产开发商袁某投案。不久,又一开发商汪某到检察院主动交代行贿问题。8月,某招商局副局长周某自首。

  在土地出让、房产开发领域办案行动深入开展的同时,黄冈市检察院将反腐行动延伸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对某路桥公司原董事长夏某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办案中,检察干警以案释法,在该公司开展警示教育,表明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警示作用威慑下,该公司有5名存在不同程度行受贿行为的中层干部先后到检察机关交代问题。检察机关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但不采取羁押措施;不构成犯罪的,则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教育并交单位作政纪处理。这样的处理,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案,彰显办案效果,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投案自首人员,该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情节较重,无悔改表现,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投案人员,在侦查中慎用强制措施,快侦快结,并在处理上充分考虑自首情节,建议使用简易程序,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侯兵)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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