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7日出台《关于服务“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1条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切实为服务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是合肥市新修订的“十二五”规划中一项重要内容和发展目标。为创造良好发展的司法环境,合肥中院从打造创新能力与创业高地、人才高地、生态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文化高地、服务高地、加强自身建设等多方面提出了21条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到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进程中去,为合肥加快和优化产业升级提供司法服务;加大智力成果保护力度,有效激励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促进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周瑞平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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