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是检调对接救了我们一家。”5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举行以检调对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严某的父亲谈了切身感受。2010年11月以来,该院受理的各类检调对接案件中,90件成功和解,至今未发生当事人违背承诺不履行协议的情况。日前,上海市检察院举行现场会,推广普陀区检察院检调对接经验。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普陀区检察院结合实践,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实施检调对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对检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法律后果等作出规范,并对本院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法律文书制作、调解检务监察、后续处理等作出统一规定。同时成立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专业办案组,统一集中办理刑事和解案件。
普陀区检察院还引进社会“大调解”机制,由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作为人民调解员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对双方情绪化倾向较为明显的案件,通过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等,提高了案件的和解成功率。
2012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严某,因住宿登记与酒店员工蔡某发生口角,将蔡某面部打成轻伤。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方审查后认为,严某因冲动酿成伤害后果,但情节轻微。承办检察官按规定将案件移送到本院检调对接工作办公室,主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缓和矛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检察院对严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了解,该院试点检调对接工作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检调对接案件115件,成功和解率达78.2%,一些案例被评为2012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张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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