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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厅出台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十项规定

2013-05-11 10:27: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特别提出厅党委成员要带头坚持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到基层接访等制度,带头坚持蹲点联户、结对联户、经常联户等联系群众制度,每年住村入户时间不少于7天。

    十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改进调查研究、精减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表彰考核、改进宣传报道、规范学习考察、简化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和加强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厅党委成员按分工“联州挂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60天,每年提交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厅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以公安厅名义召开的要求州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人数不超过80人。规定还要求从严控制公安厅表彰活动的数量和规模,表彰奖励对象主要面向基层一线。(记者 罗力生)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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