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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中院精心规划促青年法官快速成长

2013-05-10 18:42: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制报 

    今年,浙江宁波中院出台了《全市两级法院青年干部上下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宁波中院与基层法院每年派遣相同数量,具有审判职务或具备任命法官资格条件的青年干部进行对向交流挂职,时间一年。这是宁波中院培养青年法官的又一有力举措。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03年以来,宁波中院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商调等多种方式,共招录35周岁以下的青年法官85名。目前,该院共有青年法官56名,占全院总数的20.5%。

    “青年法官承载着法院的未来,更承载着法治的希望。”宁波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龙军介绍,为了促进青年法官快速成长,宁波中院在去年专门制定了《青年法官培养方案》,对青年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培养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划。按照《方案》要求,以培养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青年法官队伍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年法官培养机制。

    近5年来,该院共面向全市青年法官开展各类培训121期6431人次。一批青年才俊脱颖而出,2008年以来,该院共有10名青年法官通过竞争性选拔被提任为中层领导,其中1名为中层正职。

    结对拜师精细化培养

    4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宁波中院正在举行青年法官拜师仪式。鞠躬、握手、合影、签订承诺书……24名青年法官与22名导师结对拜师。

    “近年来,宁波中院陆续招录了一批年轻富有朝气的青年法官。”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章军介绍说,“这些青年法官大多学历高,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但是,由于缺乏审判实践的历练,距离成为一名优秀法官都还有不小的差距。”

    因此,宁波中院决定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充分发挥资深优秀法官在青年法官成长中的传承、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审判实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为此,该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结对青年法官的范围和培养期限,导师选任条件、程序和职责以及效果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院最终确定27名青年法官为培养对象,并在全院遴选了38名资深优秀法官为导师。这些导师都是曾经或现任审判员以上职务,副庭长以下职务的资深优秀法官,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最后遴选入库。

    “这些导师,都是我们精心选拔的,是我院的资深优秀法官。”李章军说,作为一名导师,应该首先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道德品质,成为青年法官成长中的指路明灯。随后,青年法官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开始实施“一对一”的培养模式。

    “结对培养的好处在于,资深法官可以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根据青年法官的个性、能力、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通过言传身教、理论指导、答疑解惑、实务锻炼、庭审观摩等形式,重点培养他们庭审驾驭、案件调解、裁判文书撰写、学术研究等实务能力,以进一步拓展思维,提升素质,丰富审判经验。”李章军表示。

    根据《规定》,青年法官培养期满后,将实行结业考评,通过组织召开结业庭审观摩、抽查一定比例的法律文书等方式,确定优秀或者合格。同时,对导师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并在期满后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好,工作表现突出或青年法官在培养期间学习刻苦,有重要实绩的,在立功受奖、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时都将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相反,导师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散漫拖沓的,也将按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扣罚。

    基层挂职尽早“接地气”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司法审判更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李章军说,“而青年法官最为缺乏的,正是经验。要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司法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积累。”为了使青年法官尽早“接地气”,加速他们的成长,宁波中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就是其中一项。

    两年前,谢颖被选派到北仑区小港街道挂职锻炼,担任街道主任助理。现在已经是宁波中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的她,回忆起这段挂职经历依然记忆犹新。

    刚到街道挂职不久,谢颖就碰到一起老信访案件。“街道负责人希望我能从法律角度对信访人的诉求进行梳理。”谢颖回忆说,“当时我所接到的案件材料就是一堆信访信函和几份谈话笔录。”谢颖沉下心,逐份查阅信访信函,逐一分析和梳理,最终形成了一份较为系统、完整的法律意见书,供街道领导在决策时参考。

    “街道刘书记拿到法律意见书后高兴地说,下次接待信访时底气更足了。”谢颖说,听刘书记这么说,自己心里油然而生一份成就感。

    最近,宁波中院民四庭法官小吴来到象山法院报到,正式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小吴对这一年的挂职锻炼充满期待,他说:“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实践经验,这次到基层法院锻炼的机会很难得。”

    宁波中院已连续9年先后选派本院17名青年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有效提高了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促进年轻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目前,他们之中有的人已经是部门负责人,有的人已成长为本部门的业务骨干。

    此外,该院还安排青年法官志愿者到立案大厅开展导诉服务,为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联络协调等服务。“这样能够使青年法官尽快了解群众司法需求,熟悉基层风土人情,帮助他们全面成长。”李章军说。

    学术交流激发“头脑风暴”

    宁波中院第一届青年法官论坛紧随拜师仪式而来。围绕“法官职业与青年法官培养”的主题,8位青年法官从法官职业、法律思维、青年法官培养与考核等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气氛十分热烈。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较多地关注现有法律知识的传授,而极少重视法律思维形成和法律方法培养。”莫爱萍法官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同事们的强烈共鸣,她认为,必须注重拓展青年法官的职业知识体系,“通过建立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共建机制,加强思维方法的训练,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及其他社会性资源的交流互动,不断丰富青年法官的综合知识体系。”

    青年法官如何才能在法律思维上尽快融入法律共同体,像资深法官一样思考问题,看待事物,适用法律?陈靖法官的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深思。“法官法律思维的统一是青年法官职业生涯中重要的一课,是法官群体的一种专有思考方式,不仅是一个自然习得的过程,也应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加速掌握,实现从身份到思维的双重转变。”陈靖说。

    应邀参加论坛的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说:“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是法律发展的两大引擎,而二者实现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推动法治不断进步。”他表示,“青年法官论坛正是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交通融合的绝佳载体。”

    “青年法官论坛是我院鼓励青年法官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李章军表示,“我们非常注重发挥青年法官学历层次高、专业基础扎实等优势,鼓励青年法官参与各级各类重点调研课题的写作,各类学术、审判实践论文的交流、研讨。”

    近年来,该院积极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定期发布论题、开展讨论,适时邀请富有审判实践经验的业务领导或优秀法官作业务讲座或经验交流。同时,结合论文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探索建立网上交流论坛,进一步拓展学术交流平台,提高青年法官的调研能力。

    宁波中院自2008年以来,连续5年中标最高法院重大调研课题,而这些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就是青年法官。2008年以来,宁波全市法院共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调研文章12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93篇,在各类国家级刊物上发表600多篇,可谓硕果累累。(通讯员 贺磊)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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