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审判工作运行特点的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对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体检”,从“成绩单”来看,呈现良好运行态势,案件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
2012年全省法院各类案件结收案比为100.04%,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3%,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4.36%,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为29.02%,同比上升1.84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4.77%,同比上升72.02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改判率为26%,同比下降1.84个百分点。再审率为0.64%,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抓好均衡结案,对司法审判全过程进行监控,杜绝案件超审限
均衡结案度直接关系着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托数字化手段,利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将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环节形成的所有案卷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录入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审判流程节点,要求案件从立案开始分案到庭,庭长分案到人,合议庭审判、结案至归档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结,超审限的案件系统将会逐一列出,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这一举措有效杜绝了案件审理怠慢行为,强化了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监督。
全省各级法院把均衡结案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利用信息技术,采用多种措施,加强节点控制,保证均衡结案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定期对案件审、执收结案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法官绩效考核,增强法官均衡结案理念。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通知,对于纳入集中清理活动范围的26件案件逐案排查摸底,将办理进度、未结原因、已采取措施等基本情况设立台账,建立健全了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长效机制。海东地区两级法院加强审限跟踪,建立防控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长效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督办催办制度,杜绝了超审限案件。海北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实行审判流程全方位跟踪机制,对案件流程各环节的控制采取通报、跟踪提示、预警提示、催办督办等方式进行严格管理。
确立审判质量量化标准,建立全新的动态监督机制和科学化审判管理
我省各级法院在“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案件质量评估方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质量评估分析报告,对全省法院2011年审判质量情况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各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效情况进行了评估分析和通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更新、修订了相关制度,增加、调整裁判文书评分、诉讼案件长期未结数、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撤诉率、平均执行时间指数等三级指标项,将案件即时清结、全额诉讼(诉前)保全案件作为独立于指标体系外的加分项予以考核,实现对指标的动态管理。对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实行四区与三县法院分组评估与排序。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确定25项评估指标,完善了符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的办案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调整审判质效评估指数,将基础指标由50项增至113项,整个评估数据以“五表一库”、法律文书、统计台账、司法统计报表等审判和执行工作及监督、管理活动中生成的信息作为来源和基础。
强化审判监督,使司法审判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全省法院结合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工作,组织开展了常规案件评查和“百万案件评查”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的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法院按计划、分步骤圆满完成了评查目标任务。通过扎实开展评查活动,注重发现问题,强化技能训练,促进规范提高,全省各级法院共组织各种形式庭审评查843场,其中以观摩形式评查564场。截至“两评查”活动结束,超额完成评查庭审42场,优秀示范庭462场,占观摩评查的83%,无不合格庭审。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总结表彰中, 3个庭审被评为“全国优秀庭审”、 5份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裁判文书”、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高级法院司法审判专家智库”,借助专家智库成员渊博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他们广泛的社会影响,积极参与各级法院的建设,帮助、支持人民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
·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抓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王维永:从麦当劳“走动管理”谈法院审判管理
·审判管理应把握好三种导向
·浙江下城法院:强化审判管理 提升司法公信
·山东峄城强化审判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胡毅峰代表:加强审判管理 确保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