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问题。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仁恕作总结讲话,丁仁恕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生富分别主持会议。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审判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中级法院院长、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苏宏章书记指出,此次会议主题很鲜明,目的很明确,既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也符合全省法院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既突出了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抓住了法院工作的关键,对加快全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步伐,提升全省法院工作水平,推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强调,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全省法院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重在提升公信度,必须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贵在提升公信力,必须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意在提升公信感,必须全力践行为民司法。
缪蒂生院长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辽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内容作讲话。他指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党从国家发展全局高度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客观要求,是辽宁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路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强调,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必须做到五个深刻把握,处理好五个关系。各级法院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要求,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进程,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原则,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深刻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正确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正确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司法公开与保守司法秘密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
缪蒂生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七项主要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司法审判方式。严格落实审委会制度,强化合议庭责任,有效发挥承办法官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深入及时全面地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解决机制,完善责任查究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机制,支持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法官员额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指导,主动接受法院外部监督,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在监督下运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宣传。针对法院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司法理论研究成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有力支撑。规范法院工作发布制度,积极回应大众关切,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六是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强化法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七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基层法院履职能力和水平,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基层法官,不断提升他们的职业尊荣感和神圣感,夯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础。
会议还组织各中级法院院长围绕七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充分讨论,沈阳等三个中级法院分别从本地区工作实际出发做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工作发言。通过这次会议,各级领导就下一步全省法院系统如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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