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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警民协作会”架设连心桥

2013-05-10 11:28: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陆瑞云 闵克剑

近年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积极探寻群防群治新模式,成立由社区干部、辖区群众等治安志愿者和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警民协作会”,会员为警务协作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信息收集、矛盾纠纷调解、义务巡防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目前,“警民协作会”共设24个分会,下辖会员1.5万余人,在开展警民共建和群防群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分层明确任务

积极推动履责

“警民协作会”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分类开展工作,通过3种模式组织会员开展工作:一是综合性工作模式,建立“警民协作会”联勤制度,每周在警务室召开警务协作员代表会议,围绕社情民意、人口管理、安全防范和矛盾调解4大工作重点,布置工作并落实反馈。二是单项性工作模式,社区民警单独协调某个方面的综合治理力量,开展业务工作,如协调流动人口协管员开展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等。三是阶段性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有针对性地组织多支综合治理队伍集中力量协同工作,如在“清网行动”中,社区民警积极协调网吧、旅馆、出租户业主和治安积极分子收集相关线索。

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规范运行

为健全组织机制,淮阴区公安分局制定《淮阴分局“警民协作会”章程》,规范“警民协作会”各项工作流程。设立“警民协作会”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对警务协作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规范奖励机制,淮阴区公安分局对会员实行积分制奖励,对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治安积极分子进行奖励,对协破重大案件的,直接向市、区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奖励,每年“警民协作会”定期召开表彰大会,根据积分对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将协作会开展的相关基础工作作为社区民警的主要考核指标,按月兑现奖惩、评出星级。

充分发挥优势

不断增强实效

“警民协作会”通过联勤联动的方式,将社会资源、综合治理力量整合到基层警务中,促使警务工作与社区资源互动共享,成为新形势下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新尝试。

“警民协作会”成立以来,该局发布各类预警性信息、指导性信息4.2万余条,收到警务协作员提供的各类信息1.4万余条,其中有实战指导性作用的就达4800条。

同时,“警民协作会”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新平台,群众发生纠纷时,附近的警务协作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先期调解,避免小纠纷扩大为大矛盾,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警民协作会”成立以来,通过警务协作员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起。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