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
——第三批到高检院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发言摘要
一如既往支持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发展
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挂职担任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我2009年6月5日正式到高检院挂职,当时的情景至今还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的是曹建明检察长提出了四点希望,希望我们一是能好好研究检察监督实践;二是把理论成果很好地运用到检察实践中,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强化检察监督能力;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四是做好理论界、实务界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力图将其真正贯彻在挂职工作的始终。就我而言,我具有多个身份:学者、民主党派成员、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也是挂职的高检院民行厅副厅长。从一开始,我就希望在挂职的过程中,使这几个身份有机地融合起来,既能在本职岗位上、在教学和研究中产生出更大的优势,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也能在民行检察监督领域中能更有所作为。
在高检院挂职可谓恰逢其时,正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发展的黄金时期,第二次司法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民事诉讼法在这一阶段进行了修改。两高也密切地沟通,制定了司法解释,会签了有关文件。我积极投身其中,发挥了应该发挥的作用。
挂职工作是一个窗口,通过这个窗口,我感受到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团结奋斗、积极向上,这种感受是非常强烈的。我认为,检察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值得共同奋斗的队伍。
通过挂职锻炼,我主要有三点体会和收获:一是对检察监督实践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提升了我理论研究方面的内涵和质量;二是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丰富、推动了检察监督职能方面的研究;三是我更加坚信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生命力和优势,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检察监督职能是其中的重要元素,检察监督势必大有前途。我将继续努力,为中国特色民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