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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中院探索案件质量评查新模式

2013-05-10 10:24: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景德镇中院探索案件质量评查新模式

“四兼顾”保障评查主动到位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把控,全面提升案件质效。近日,江西高院案件质效评估通报显示,景德镇中院案件质量名列全省中院前茅。

在评查主体上坚持内外兼顾。该院坚持强化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评查人员构成不仅有法院院长、庭长和普通法官,还包括司法监督员、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今年以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内的群众代表共参与评查案件416件次,查找出案件质量瑕疵3个,提出意见建议7条。他们评查案件质量的视角不仅包括案件实体和程序公正,还关注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

在评查客体上坚持前后兼顾。在抓好对生效案件评查的同时,该院把质量评查的客体向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延展,既重视事后监督,也重视事前、事中监督,利用庭审检查、异议案件检查、发改案件检查、再审案件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等形式,把评查范围覆盖到诉讼整个流程,做到不留死角、不遗细节,便于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督促整改。今年该院共组织庭审抽查等各种专项检查12次,通报庭审作风问题2起。

在评查方式上坚持点面兼顾。在坚持每两个月一次的常规性集中评查的同时,他们还采取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的方式,把案件评查由点向面铺开。尤其注重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上级法院要求,对已审、执结的某类案件或某类案件的某类问题进行专门性评查,以及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个案进行单独性重点评查,使评查工作更加突出重点。如针对交通肇事、劳动争议等5类多发性案件组织专门评查,并根据评查结论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出台相关审判指导性意见3个。

在评查方法上坚持新老兼顾。该院不仅按照查阅案卷等传统方式进行评查,还积极探索精品案件评选、当事人回访、分组交叉互评、平均分摊评查、对评查人员的评查等新方法,力求评查方式多样,评查方法新颖,提高评查工作的实效性、操作性。据悉,该院不久前获评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辖区基层法院一份判决书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记者 杨树明 姚晨奕 /通讯员 景仲彦 杨武)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