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云南省消防总队下发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云南将在2013年年底实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6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这“6个百分之百”目标即:单位户籍化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单位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率达到100%,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率达到100%,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率达到100%,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公开率达到100%。
云南总队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继续对重点单位实行 “红、黄、绿”3色预警动态监管,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同时将相关情况录入户籍化系统。
云南总队强调,各地要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作为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的一项重要责任,实行责任捆绑,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制度,大力培养户籍化管理“明白人”。
云南总队指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单位户籍化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学校、医院级别评定、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等范畴,利用社会评价体系、诚信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共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鲁成艳 李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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