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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考核办法 首提考核省级政府消防工作

2013-05-09 11:31: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国务院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考核办法》共12条,分别明确了考核原则、对象、方式、等级和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并从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分解细化了16个大项、48个小项考核计分内容。  [详细]

国办发考核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首次提出要每年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多部门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牵头,会同中央综治办、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文化部、安监总局组成考核组,每年4月底前对各省级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详细]

        ——多层次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发生一起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扣20分,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详细]

        ——考核省级政府消防工作

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公安部向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考核结果同时交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根据《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详细]

公安部回应

5月7日电 日前,公安部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回答了《人民公安报》记者的提问。

·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消防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关键是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消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对省级政府消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施严明问责,是提高地方行政领导责任意识,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实现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考核办法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后又一从体制、机制上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于深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构建政府主导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消防安全环境,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详细]

·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12条,明确了考核原则、对象、方式、等级和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并从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分解细化了16大项、48个小项考核计分内容。其中,火灾预防30分,包括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高危单位监管、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管理、消防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内容;消防安全基础30分,包括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科研和信息化、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灭火应急救援等六个方面内容;消防安全责任40分,包括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内容。  [详细]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考核

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牵头,会同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考核组,每年4月底前对各省级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详细]

·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为突出防控大火,实行倒扣分,每发生一起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扣20分,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详细]

·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的要求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  [详细]

·贯彻落实考核办法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配套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要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梳理近两年来消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自查,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本地区“十二五”消防规划落到实处。  [详细]

评论

——建立健全考核体系 严格责任追究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消防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为有效解决当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亟待建立科学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动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详细]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