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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厅“第一综合党支部”开创工作新局面

2013-05-09 11:02: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光明日报 

    “湖北省公安厅建立‘第一综合党支部’,体现了党委管党的责任意识,抓住了机关党建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宗旨要求,促进了机关党建的规范化建设,创新了机关党建工作……”

    这是3月26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调研组,专题调研“第一综合党支部”建设及运行情况后,对省公安厅“第一综合党支部”给予的评价。

    去年,湖北省公安厅新一届党委成立后,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固党建“链条”,提出“思想建设抓学习、业务工作抓基础、作风建设抓落实”的总要求,推出“党建促队建、机关带基层”机制,创新建立“第一综合党支部”,发挥龙头示范作用,有力促进和带动了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抓核心,抓根本,抓“关键少数”

    1月17日,由湖北省公安厅党委成员、厅级领导和厅直各单位主职组成,并邀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参加的“第一综合党支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个便于厅、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学习、交流、监督、决策”的党建新平台正式成立。

    “党建是核心,队建是根本,业绩是体现。公安厅创建‘第一综合党支部’,就是抓核心,抓根本,抓住‘关键少数’。”对于为何成立“第一综合党支部”,湖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曾欣清醒地认识到,党员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等在公安机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曾欣认为,公安机关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成员的思想交流往往在同一组织内部进行,不同组织成员之间,交流机会不多。而“第一综合党支部”既管业务,也管队伍。在这个支部,无论职务高低,所有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群策群力、相互学习、相互监督,防微杜渐。

    据介绍,“第一综合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主要议题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过组织生活、听党小组工作汇报等。根据厅党委成员工作分工,党支部下设10个党小组,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厅党委成员按照“分片负责、联系督导”工作机制要求,参加各市、州公安局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

    为确保“第一综合党支部”有效运转,湖北省公安厅党委专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为“第一综合党支部”提供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曾欣表示,“第一综合党支部”组织体系有力、基本职责明确、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运行机制规范,对常态党组织功能起到补充与加强的作用。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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