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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2013-05-09 10:22: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当梦想照进现实,我们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大化?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如何杜绝司法活动中的冤假错案?为了让每个案件体现公平正义,为每个蒙受冤屈的人昭雪沉冤。每年5月9号"错案警示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会召开"错案警示会",针对司法活动中的冤案错案不良现象,自查自纠不掩饰。

错案警示日的起源是源于2010年5月9号赵作海在这一天被无罪释放,在1995年5月8号,商丘市村民,商丘市村发现一个无头膝盖以下部分缺失的男性尸体,柘城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认为死者是该村1999年失踪的村民赵振裳,并认定赵作海为犯罪嫌疑人。在刑讯逼供之下,赵作海在公安机关做了9次有罪的供述,最后被追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4月30号,失踪多年的赵振裳回到了柘城县家中,河南省高院随后也作出了再判决,宣布赵作海无罪。2010年5月9号的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赵作海的案件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是一起错案,2010年5月9号,赵做海是被无罪的释放,同时湖南省高院,也把这一天当做错案解释日,通过法官座谈,专家研讨等多种形势,对于冤家错案的成因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以期建立长效访问机制,杜绝冤家作案不再发生。

今天河南省高院向记者通报了关于河南省高院指导平顶山中院对于李怀亮案件依法宣告无罪,这起案件之中和以往的冤案不同,也不同于赵作海案等都是在所谓的死者重新出现的情况下才宣告被告人无罪,而李怀亮案既没有真凶漏网,也没有亡者归来,而且在供侦查。公诉机关认定起诉有罪的态度十分明确的一个情况下,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中院进行了审查,判决,最后也是法院也是坚持贯彻新刑事法诉讼罪之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坚持最严格的正确标准,依法宣告无罪,守住法律底线,实施错案警示日以来河南省高院依法对100起案件中11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郑州台记者周林林)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