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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安打击文物犯罪保护历史遗存

2013-05-09 10:01: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江苏省扬州市具有2500年建城历史,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存丰富,古墓葬众多,目前全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438家。近几年来,该市各级公安机关全力做好各类文物保护和文物犯罪打击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近年来,文物犯罪呈现专业化、集团化、智能化态势,全国各地破坏、盗掘文物古迹、古墓葬的案件时有发生,文物安全保卫任务繁重而艰巨。扬州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在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文物案件的侦查破案和文物的追缴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

    在铁拳高举严打文物犯罪的同时,扬州公安机关着力构建经常性的预防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机制。先后和当地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建设工程中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特别对文物保护重点地区派出所加强指导,建立乡(镇)、村、组三级信息员制度,构建了全覆盖的信息员网络。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中,把文物安全基础工作纳入其中,落实社区警务责任,组建义务巡逻队伍等,全面提升文物安全保护能力,以保证一旦发生破坏、盗窃、哄抢古墓葬案(事)件,有关人员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第一时间开展侦查,有力地保护了地上、地下文物的安全。

    为了确保馆藏文物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扬州公安机关积极预防,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依法监管,督促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制定完善内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密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不断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全市各级公安内保部门还注重加强对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每逢节假日、重大节日或案件事故多发期都要组织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文物安全隐患。

    扬州公安机关还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加强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古墓葬周边居民群众、工程施工单位职工和文物市场、商店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自觉保护文物、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氛围。

    200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盗窃、破坏古文物案件1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捣毁盗窃古墓犯罪团伙7个,收缴文物569件。全市文物系统博物馆已连续20多年未发生馆藏文物被盗案件和其他各类事故。古墓葬集中的邗江分局杨庙派出所、维扬分局还被江苏省公安厅、省文物局评为打击保护文物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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