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统一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培训、办理信访案件以及开展积案攻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期我们选登部分地区加强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些做法,以供参考。
在经侦执法实践当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就是报案难、立案难、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办理人情案和关系案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广东经侦执法规范化的建设进程,同时也影响着公安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目前广东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都建立了案审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容易发生重大执法问题的事项进行集体议定,确保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执法监督科对不实投诉进行鉴别,保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安徽公安经侦部门通过实行案件办理质量跟踪制度、案审委员会集体议案制度、经侦法制员制度等3项制度,有效地促进和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将执法质量作为生命线,通过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督、统一最规范的执法标准、开展最深入的执法培训,提升经侦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让市民的安全感再升级。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执法监督为切入点,扎实推进经侦信访工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吉林经侦总队先后制定了30余项执法制度。围绕执法岗位,制定经侦总队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工作流程等3个标准,有效解决了吉林经侦总队不同程度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标准不明、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围绕执法环节,制定办案流程、案件管理、监督追究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执法漏洞,有效压缩办案民警自由裁量权,预防了执法问题的发生;围绕执法问题,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了涉案财物、执法安全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2007年,山东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方案》,并积极推动在全省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机关主导,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及行业监管、经济管理部门参与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形成了加强“两法衔接”、联合打防管控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平台。
在这个基本框架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经侦工作向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和市场主体的“三个延伸”系统性工程,不断推动“两法衔接”向深层次、紧密型发展,有效地优化了执法资源、增强了执法效能、提升了打防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整体实效。
近年来,河南省公安厅通过强化执法办案监督、信访案件办理和执法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集聚经侦“正能量”,打击假发票、“破案会战”、整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战果均居全国前列。
甘肃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办理信访案件3项举措,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打击经济犯罪效能得到明显提高。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门设立执法监督处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全省16个州市经侦支队都设置了执法监督办公室,成立经济犯罪案审委员会,实现对所有执法单位的内部监督;办案终身负责制、案件“五级审核把关”、一案一评执法质量检查,实现覆盖办案全过程的个案监督;“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检查、执法业绩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模式,实现对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云南经侦总队每周专题信访接待,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实现矛盾化解、理性执法。
·山东省人大调研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监区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
·山东调研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全国法警执法规范化培训班结业
·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在浙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