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襄城县法院把解决涉诉信访工作提升到落实司法为民、加强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建立六项长效机制狠抓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有效降低涉诉信访率的发生。
严把矛盾化解关。加强诉讼调解,明确案件调解考核指标,实行审判员、庭长、主管院长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案件的调解率,降低信访案件发生几率。对一些疑难案件,注重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整体联动,共商解决良策,促使案件得到及时了结。强化判后答疑工作,消除当事人疑惑,避免当事人对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问题不理解而信访。
严把初信初访关。加强立案阶段的法律释明和诉讼风险告知,提升当事人对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的认知度。安排具有审判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领导在机关大门口轮流接访,着力提高信访接待质量,使初信初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得到妥善处理。
严把回访监督关。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问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适时进行回访,每季度邀请执法监督员随机选择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仔细了解当事人具体情况,及时化解当事人不满情绪,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有效化解信访诱因。
严把风险评估关。在办理案件阶段,由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言行举止、思想情绪等因素,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填写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表,随同案件相关材料移交下一环节,进行风险提示。案件承办庭每周对各自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并向院信访领导小组进行“零报告”,对存有信访苗头性、倾向性等重点案件建立台帐,提前制定稳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
严把信访责任关。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信访连带责任制,对发生的信访案件,按承办人、庭长和分管副院长的岗位职责分别扣除对应分值,并进行相应经济惩罚。实行信访案件“一票否决”制,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引发信访案件的,除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措施外,责任人与所在单位均不得入围评先表模。
严把审判执行关。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案结事难了”,引发申诉上访的问题,坚持一手抓审判质量,扎实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实行案件质量每月一评查、一通报、一整改制度,将质量问题通报到案到人,跟踪整改、奖惩兑现;一手抓问效追责,将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执行结案率三项硬指标作为法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排名通报,对办案激化矛盾引发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官实行末位亮牌和待岗培训制,让少数习惯于一判了之,不求效果的法官感受压力,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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