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考虑到你的身体原因,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你可以一直躺在床上,但你仍然要很好地配合法庭调查清楚案件事实,明白了吗?”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被告人程某病床前开庭审理。
程某是个跑运输的个体司机。2012年9月5日凌晨,程某驾驶着他的重型货车急匆匆地往家赶,车上还有一位同乡。由于心急赶路加上疲劳驾驶,程某的车在南京市栖霞区某高速公路上与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追尾,造成乘车的同乡死亡、程某自己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程某负全部责任。由于受伤严重仍需治疗和看护,侦查机关对程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件移送至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程某目前在老家安徽蚌埠治疗养伤,且伤势严重、行动不便,案件承办人多次上门提审。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人提出以程某目前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从蚌埠到南京的路途,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建议到程某家中开庭。于是,在程某不足30平米的家中,检察官和法官亲自动手,用三张桌子在程某的病床前搭了个简易的庭审现场,倚靠在床头的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恨的泪水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我愿意为我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程某说。
司法机关上门开庭可是件新鲜事。庭审过程中,当地一些群众闻讯赶到现场旁听。“在我的印象中,检察官、法官一直是秉公执法、不苟言笑的形象,今天居然特意到我们这里开庭,很有人情味,很感动人。”一位旁听庭审的群众说道。(任梦琪)
·江苏南充嘉陵:重大项目预防须登报公告
·江苏洪泽移动警务通服务到船头
·江苏法院文化软实力建设纪实
·江苏联合十一家单位对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
·江苏十二部门联合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
·江苏无锡:人民预防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江苏无锡:人民预防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江苏常州:向证人发放证人补助
·江苏法院发布2012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盐城检察多项举措改作风
·江苏宿迁闯红灯等行为或将影响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