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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 终于身陷囹圄

2013-05-08 09:55: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判处被告人翟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4年2月16日,黄某的丈夫翟一在煤矿务工时,因发生事故而死亡。矿方赔偿款经商议后由翟一的三兄弟翟某、翟二(已死亡)、翟三代为保管,但被告人翟某和其他两兄弟将14万元赔偿款代为保管后拒不归还。无奈之下,黄某将其“小叔子”翟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其丈夫的赔偿款。2007年10月26日,法院判决限翟某5日内将翟一的死亡赔偿款14万元给付黄某。但直到2012年10月被告人翟某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某作为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给付义务的特定主体,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将煤矿赔偿给被害人黄某的赔偿款以代为保管为由隐藏长达5年之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及正常的司法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翟某认罪态度较好,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李 伟)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