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停业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临时查封
近日,青海省政府制订下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强化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专项行动中,各地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各行业系统采取逐级分工、分片的形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别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生(幼儿)托管机构、医院诊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餐饮场所、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要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每周开展1次联合检查和1次集中夜查,持续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行动,各地将采取刚性执法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临时查封。尤其是对“除火患、保平安”专项治理期间,政府挂牌督办仍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期间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文/ 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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