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传统小吃伤了人心
福建:检察建议从源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这个周末,福建省漳州市陈先生的早餐照例是在离家不远的小吃店吃卤面。他说,自从去年检察机关建议有关部门开展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后,吃起卤面等传统小吃来就更加放心了。
2011年5月,漳州市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该市生产、销售的某些传统小吃中有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情况,而长期食用这类物质会严重危及人体健康。
据此,2011年6月,漳州市检察院向该市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制作、销售的工场、作坊、商店、摊点等商家强化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市场的经常性执法检查。检察建议还引发了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福建省检察机关围绕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一目标,结合办案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向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去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和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侵权案进行调研分析后,与该市工商局等5个行政机关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预防活动;有关主管部门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到的监管漏洞,出台5项强化监管措施,深入推进以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为重点的“餐桌污染”治理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让有毒有害食品远离餐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餐桌保卫战这个特殊的战役中,福建省检察机关以高压态势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为百姓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提供法治保障。”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表示,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针对食品行业生产、经营、监管、执法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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