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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中院强化四项机制大力推行交叉办案制度

2013-05-07 16:08: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为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排除人情干扰,解除办案人员后顾之忧,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今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四个强化”大力推行推行交叉办案制度。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明确交叉办案在市法院纪检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法院纪检部门指定的交叉办案县(区)法院纪检部门为主办单位,发案地县(区)法院协助配合。

    二是强化实施机制。对决定实行交叉办案的案件,在市法院纪检部门确定一名包案领导协调指挥案件查办工作,并将包案领导和决定交叉办案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承办案件的县(区)法院和发案地县(区)法院。参与交叉办案的人员在市法院统筹安排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交叉办理。

    三是强化保障机制。积极做好交叉办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预算一定的办案经费,用于解决办案人员的住宿、差旅、伙食补助、办案费用等,从人力和物力上保证交叉办案的正常进行。

    四是强化奖罚机制。要求县(区)法院发生重大复杂案件或发现重要案件线索的应及时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隐瞒不报被上级机关查处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将交叉办案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对办案情况突出的可适当加分,并予以表彰,落后的要扣除相应分数,并通报批评。

    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线索16件,其中对2起案件实行交叉办案,均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