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以审判管理为切入点,通过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65件,结案率达77%,其中民事案件调解276件,调解率达79%,当事人满意率逐步提高。
实行发该案件全部检查制度。按照河南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在对所有审判、执行结案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有瑕疵的案件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坚持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实行全部检查制度,逐案分析产生原因,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建立案件质量台账。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各业务庭、法庭和法官个人,建立了详细的案件质量台账,分别记录其结案数,改判、重审案件数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案件质量台账按季通报全院。对于容易出现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则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具体的应对策略,并制定出带有指导性意见的文件来规范审判行为和执行行为。
坚持奖优罚劣。即坚持精品案件的表彰与质量瑕疵案件的处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百分考核办法》,对评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案件瑕疵的大小,对承办法官进行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对于从程序到实体,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到政治效果办理的都比较好的精品案件,则加大表彰的力度,并由资深法官给予详细点评,供全院法官学习体会。
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了法官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与案件质量挂钩制度,在每年的法官考核、考评以及每次的法官晋职晋级中,均将案件质量与效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发生违法违纪审判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通讯员 李献民 崔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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